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