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 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 被一再辞让,误中 太子。太 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 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 南。河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 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 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 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 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 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 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 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 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 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 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 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 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 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 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 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