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 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 者,其治大抵尽放 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 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 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 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 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使光禄 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 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 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 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 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 川者,往往 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 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 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 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 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