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