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 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