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