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 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