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