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 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 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 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 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 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 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 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 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 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 是,则刺杀之,臣亦 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 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 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 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 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 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 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 以故不发。其後自 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 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