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 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 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