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