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