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