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