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