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 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 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 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 王宠美人 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 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 而又信巫祝,使人 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 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 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