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