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