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 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 责如章告劾,不 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更 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 都官诏狱逮至六 七万人,吏所增 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