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