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