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 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 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 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 ,適治狱吏不直者 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