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 。曰:“昔周 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