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,捕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 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 奏,奏当弃市。上大怒曰: “人之无道,乃盗先帝庙器,吾属廷尉者,欲 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吾所以共 承宗庙意也。”释 之免冠顿首谢曰 :“法如是足也。且罪等, 然以逆顺为差。今盗宗庙器而族之,有如万分 之一,假令愚民取长陵 一抔土,陛下 何以加其法 乎?”久之,文帝与太后言之,乃 许廷尉当。是时,中尉 条侯周亚夫 与梁相山都侯王恬 开见释之 持议平,乃结为亲 友。张廷尉由此天 下称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