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