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 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 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 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