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闻郎 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 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 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 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 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 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 遣太子,遂发 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 ,即讯太子。 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 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 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 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 时上不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 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 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 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 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 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王 削地之後,其为 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 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