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