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 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 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 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 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 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 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 、彊,尽灭崔氏, 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 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