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