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 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