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