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