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