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