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