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