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