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