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