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 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 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 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 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 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 告县趣具食; 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 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 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 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 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 岁,乃颇得其渠 率。散卒失 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 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 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 以文辞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