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