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