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