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 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