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