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 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 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