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 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