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