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 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